转知_「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不定期追踪查核作业要点」第7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5年8月17日以台教高(五)字第1152201674A号令修正发布,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请查照。

  • 2026-08-20
  • 研究发展处
一、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https://edu.law.moe.gov.tw)下载。
二、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请迳洽本部高等教育司詹科员,电话:(02)7736-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