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适用对象:经医师诊断确认怀孕事实起至养育3足岁以下子女之女性计画主持人。
二、适用计画:计画类别为「一般研究计画」、「新进人员研究计画」、「优秀年轻学者研究计画」、「特约研究计画」、「学术性专书写作计画」、「人文社会经典译着计画」等6类。
三、补助项目:依计画实际需要,经审查后从优核给博士级研究人员、专任及兼任研究人力费用。
四、申请方式
(一)应检附文件:孕妇健康手册(须含封面及登载初次产检纪录日期内页)、医师诊断证明(须含开立日期)、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等足资证明怀孕或生育事实文件。
(二)申请途径
1、已有计画
(1)博士级研究人员:依本部补助延揽客座科技人才作业要点规定办理,请至本部学术研发服务网内之延揽科技人才与两岸科技交流资讯系统提出申请。
(2)专任、兼任研究人力:依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研究人力费约用注意事项规定办理,请至本部学术研发服务网内点选执行中计画,于计画经费变更项下申请追加经费。
2、未有计画:随计画申请案一并提出。
五、怀孕或养育事实消灭者,不得再提出申请;如有不实,依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26点第1款追回补助款。
六、本案联络人
(一)博士级研究人员申请疑义,请洽本部科教国合司,电话:(02)2737-7106。
(二)专任、兼任研究人力申请疑义,请洽本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2)2737-7980。
(三)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