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科会修正「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收支明细报告表」,自即日实施。

  • 2012-05-15

一、依该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规定,申请机构办理经费结报时,应依规定至本会网站制作及打印专题研究计画收支明细报告表及报销确认表。

二、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为了解计画是否符合原核定目标及达成计画之品质目的,经系统自动计算,经费执行率未达80%者,请填写「执行率未达80%之原因说明」字段。

(二)为提高计画报告稽催作业之正确性,国外差旅费结馀金额大于0者,如已依规定办理经费流用变更或得流入校务基金者,请注明;如缴回国外差旅费,请说明缴回金额及各年执行情形,俾凭勾稽出国心得报告缴交情形。

(三)执行机构如报经该会同意转拨研究计画部分经费至共同主持人任职之机构执行,依该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处理原则第二、(五)点规定,计画主持人须于收支报告表签章,以了解该计画全部经费支用情形。

三、前点(一)所称执行率为每一计画全程执行完毕之经费实付金额/实收金额x100%。与新制多年期计画请拨第2年以后计画第1期款已拨付款支用百分比需达70%之规定无涉,亦与下一年度核定新计画补助经费额度无关。

四、修正后收支明细报告表word档,可至该会网站下载(路径:国科会首页/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专题研究计画其他相关办法表格,网址:http://web1.nsc.gov.tw/lp.aspx?ctNode=341&CtUnit=484&BaseDSD=5&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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