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八点,自即日生效,请 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旨揭修正系配合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六点第一项第一款第二目之修正,修正第二款为「耗材、物品、图书及杂项费用」。
二、检附修正后之要点全文1份。
正 本:国立台湾大学等289个机构
相关资料:https://edoc.asia.edu.tw:8630/eDoc/servlets/fileservlet?openFile=/attfile/A101122600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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