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函转知执行国科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已办理终止执行或缩短执行期限(含提前结束)者,管理费须按执行月数比例计算

  • 2013-05-27

 

敬致各位教师:

    转知国科会国科会函转知执行国科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已办理终止执行或缩短执行期限(含提前结束)者,管理费须按执行月数比例计算,自即日起实施,请 查照办理。

敬祝

    顺心

研发处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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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贵机构执行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已办理终止执行或缩短

说   明:

 一、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已办理终止执行或缩短执行期限(含提前结束)者,贵机构须按该计画执行月数比例计算管理费(执行期间不足月者,仍以1个月计算);未执行部分,按月数比例计算后,应于检附原始凭证办理经费报销时缴回本会。

 二、管理费动支如未达按执行月数比例计算后之金额上限,仍须核实报支,并将未动支部分缴回执行期限(含提前结束)者,管理费须按执行月数比例计算,自即日起实施,请 查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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