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转知补助科学与技术国外短期研究人员相关事宜 2013-06-06 主 旨:贵机构受本会补助科学与技术国外短期研究人员,应确实依照本会「补助科学与技术人员国外短期研究须知」第二、(三)之规定:于研究期满返国后二周内应检附相关单据,由推荐机构备函至本会办理补助费用报销结算,请 查照。 属性1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