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转知补助科学与技术国外短期研究人员相关事宜

  • 2013-06-06

主   旨:贵机构受本会补助科学与技术国外短期研究人员,应确实依照本会「补助科学与技术人员国外短期研究须知」第二、(三)之规定:于研究期满返国后二周内应检附相关单据,由推荐机构备函至本会办理补助费用报销结算,请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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