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转客家委员会「推展客家青年返乡创业启航补助作业要点」。
一、申请资格:年满二十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认同客家、具客语沟通能力且在国内设有户籍之中华民国籍青年;为所创事业之负责人或出资人,且申请时无经营其他事业者。
二、补助名额:每年补助以二十五名为原则。
三、补助金额:每人以补助一案为限,最高补助新台币五十万元。
四、收件截止日期:101年9月30日前。
一、申请资格:年满二十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认同客家、具客语沟通能力且在国内设有户籍之中华民国籍青年;为所创事业之负责人或出资人,且申请时无经营其他事业者。
二、补助名额:每年补助以二十五名为原则。
三、补助金额:每人以补助一案为限,最高补助新台币五十万元。
四、收件截止日期:101年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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