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来函转知客家委员会「客家委员会补助大学校院发展客家学术机构作业要点第7点、第8点」修正规定

  • 2013-08-20
主   旨:转知客家委员会「客家委员会补助大学校院发展客家学术机构作业要点第7点、第8点」修正规定(如附),请 查照。
说   明:依据客家委员会102年8月9日客会综字第1020013649号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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