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主持人您好:
依据科技部来文办理相关事宜,如下1.2.3
自104年8月1日起,调整助理人员所需费用报支补助项目,
故若执行计画人员类别有异动,不再需办理校内变更 (意思是指:不用填写校内「专题研究计画变更申请表」
1.「科技部来文「科部综字第1040049101号」函(附件一)
2.「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助理人员约用注意事项」(附件二)
3.「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助理人员约用注意事项修正草案对照表」
另外,提醒
1. 计画主持人、助理(专兼任助理)、临时工之聘任、薪资变更、
2.参与计画人员之聘任建议以专任助理、兼任助理为原则,若为聘任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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