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查核作业要点」第三点附表一、附表二,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4年8月5日以台教高(五)字第1040098860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请查照。
说 明:
一、本次系针对旨揭要点第3点附表一、附表二查核评量项目酌作修正,俾符查核作业执行需要。
二、本(104)年度本部查核作业系委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办理,兹订于104年8月19日(星期三)假科技大楼4楼4002会议室(台北市和平东路二段106号)举办本年度查核说明会,有关说明会报名及查核申请等相关资讯另行公告于网页(http://hrpp.iias.sinica.edu.tw/home/),倘对网站内容或旨揭规定有相关问题,请迳向大专校院研究伦理审查组织查核办公室洽询,电话:02-2737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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