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本案系科技部来函修正「科技部审查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学术科技研究及短期科技专业交流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

  • 2014-09-17

主   旨:修正「大陆地区科技人士来台从事科技专业活动审查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审查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学术科技研究及短期科技专业交流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 查照转知。

说   明:检附发布令影本及「科技部审查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学术科技研究及短期科技专业交流作业要点」规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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