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来函修正「科技部技术作价入股成本推估审认程序作业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 2014-06-26

主   旨: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技术作价入股成本推估审认程序作业规定」,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技术作价入股成本推估审认程序作业规定」,并自即日生效,请 查照。

说   明:
一、依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103年2月21日台会规字第1030012882B号令,科技部与所属机关组织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规则内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属机关之权限业务规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关权限业务皆由科技部及所属机关承接办理。
二、检附修正「科技部技术作价入股成本推估审认程序作业规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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