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来函公告修正「科技部补助全国性学术团体办理学术推广业务作业要点」,并自103年4月15日生效。

  • 2014-04-09

主   旨: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全国性学术团体办理学术推广业务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补助全国性学术团体办理学术推广业务作业要点」,并自103年4月15日生效,相关规定请至本部网站(http://web1.most.gov.tw/)「学术研究」项下「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中「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之「全国性学术团体办理学术推广业务」下载使用,请 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103年2月21日台会规字第1030012882B号令,科技部与所属机关组织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规则内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属机关之权限业务规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关权限业务皆由科技部及所属机关承接办理。
 二、为配合组织改造,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业务由科技部承受,爰修正旨揭规定名称及管理机关名称。
 三、检附旨揭规定修正全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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