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来函公告修正「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

  • 2014-07-03

主   旨:修正「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部分规定,并自即日生效,请 查照。

说   明:
一、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申请机构新增经本部认可之行政法人学术研究机构。(第二点)
(二)借调至政府机关之驻外单位任职人员,于归建后未申请本部研究计画者,得于归建之日起一年内以随到随审方式提出。(第十点)
(三)研究计画涉及人类研究(非生物医学研究)者,应于申请时检附已送人类研究伦理审查之证明文件;该文件未能于申请时提交者,应于计画执行前补齐,以利审查。(第十一点)
二、检附修正「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部分规定及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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