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补助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 查照。
说 明:
一、旨揭作业要点系由申请人自行向本部提出申请,无须透过贵单位推荐,惟仍请代为转知贵单位各研究室之博士后人员及应届毕业博士生符合申请资格者。
二、依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103年2月21日台会规字第1030012882B号令,科技部与所属机关组织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规则内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属机关之权限业务规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关权限业务皆由科技部及所属机关承接办理。
三、为配合组织改造,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业务由科技部承受,爰修正旨揭规定名称及规定中机关名称。
四、旨揭作业要点及申请人应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告于本部网站,查询路径:科技部首页\关于科技部\本部各单位\科教发展及国际合作司(国际合作业务)\各类补助办法\一般补助\补助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作业要点(103年申请104年出国者适用)及该要点下方之附件。请申请前下载最新版本之申请人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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