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来函公告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受补助单位申请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

  • 2014-05-15
主   旨: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受补助单位申请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受补助单位申请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相关规定请至本部网站(http://web1.most.gov.tw/)「学术研究」项下「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中「其他」之「申请受补助单位」下载使用,请 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前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103年2月21日台会规字第1030012882B号令,科技部与所属机关组织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规则内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属机关之权限业务规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关权限业务皆由科技部及所属机关承接办理。
二、为配合组织改造,前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业务由科技部承受,爰修正旨揭规定名称及管理机关名称。
三、申请资格新增「行政法人学术研究机构」。
四、检附旨揭规定修正全文及申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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