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来函检送修正之「科技部补助经费原始凭证就地查核实施要点」,并自103年4月15日生效。

  • 2014-04-02

主   旨:检送修正之「科技部补助经费原始凭证就地查核实施要点」,并自103年4月15日生效,请 查照。

说   明:
 一、依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103年2月21日台会规字第1030012882B号令,科技部与所属机关组织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规则内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属机关之权限业务规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关权限业务皆由科技部及所属机关承接办理。
 二、配合组织改造,爰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经费原始凭证就地查核实施要点」之规定名称及管理机关名称。
 三、检附旨揭规定修正全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