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修正相关要点名称,并自103年4月15日生效

  • 2014-04-09

主   旨: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处理原则」,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处理原则」;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助理人员约用注意事项」部分规定,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助理人员约用注意事项」;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特约研究人员从事三年期特约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补助特约研究人员从事三年期特约研究计画作业要点」;修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大专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科技部补助大专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并自103年4月15日生效,请 查照。

说   明:
 一、依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103年2月21日台会规字第1030012882B号令,科技部与所属机关组织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规则内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属机关之权限业务规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关权限业务皆由科技部及所属机关承接办理。
 二、为配合组织改造,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业务由科技部承受,爰修正旨揭规定名称及规定之管理机关名称。
 三、检附旨揭规定修正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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