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专题研究计画补助案,有关大型仪器之执行及管考规定,请查照。

  • 2016-05-06

主   旨:本部专题研究计画补助案,有关大型仪器之执行及管考规定,详如说明,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专题研究计画如申请购置单价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之大型仪器,经审查通过并获本部核定补助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者,则该项大型仪器单独核给一件「大型仪器计画」,并列入计画件数计算,视为一件「推动规划案」。
二、前项规划补助计画如要变更经费使用,皆需经本部审查通过始可变更。
三、前项计画成果报告之缴交,请配合原核定研究计画之期程,每年缴交报告(例如研究计画核给3年期,大型仪器计画核给2年期。则大型仪器计画应缴交第1年之期中报告,第2年之期中报告及第3年之期末报告)
四、旨揭研究计画结束三个月内,主持人需于执行机构之网站登录该大型仪器相关资讯,俾供外界了解该仪器之最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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