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所给付人事费用相关事宜,请查照。

  • 2015-10-29

主   旨:因执行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所给付人事相关费用,如依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须计收执行机构(投保单位)补充保险费,除给付助理人员费用衍生之补充保险费于计画业务费列支,其他给付费用衍生之补充保险费由计画管理费分摊列支,请查照。

说   明:本部改制前1011219日台会综二字第1010082260号函,自即日起停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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