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检送办理动物科学应用机构实地查核流程图(如附件),请查照

  • 2014-12-15

主   旨:转知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检送办理动物科学应用机构实地查核流程图(如附件),详如说明,请公告周知,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该会1031209日农牧字第1030043586号函办理。
二、本查核工作系依据「动物保护法」第16条第2项及「动物科学应用机构监督及管理执行要点」规定每年办理,重要内容如下:
()未依限报送书面改善资料或经审查仍不合格之「较差」受查机构名单,报送该机构之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协助辅导改善,并得作为审查该机构相关计画或评鑑等行政措施参考。
()评等「较差」受查机构若未依限于3个月内报送书面改善资料或经审查仍不合格者,将无法获得科技部及该会之计画补助。
三、检附该会来函及流程图如附件,请详阅相关规定并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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