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国科会补助研究计画自即日起调整参与计画博士生费用增核措施之经费补助方式,请查照。

  • 2024-07-16
  • 张盈楹
一、补助对象:依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研究人力约用注意事项约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员,且未于其他公私立机关(构)从事专职全时之有给职工作者。
二、补助方式:
  (一)本会补助执行起日为113年8月1日(含)以后之计画,已依申请书审查结果于经费核定清单内主动增核博士生兼任人员费用每名每月新台币10,000元,并停止受理后续相关增核申请案:
   1、依据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研究人力约用注意事项第四点规定,学生兼任人员每月均应至少支给新台币6,000元;领有本增核措施费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员,每月支领总金额不得低于新台币16,000元。
   2、本增核经费专款专用,仅得由博士生兼任人员支领且不得流用为其他用途,如有馀款应全数缴回。
  (二)本会补助执行起日为113年7月31日(含)以前之计画,仍得续依本会112年9月18日科会综字第1120061449号函,自本会学术研发服务网内点选执行中计画,于计画变更项目下「参与计画博士生费用增核措施」申请追加经费,惟增核月份不再追溯,以申请当月起计。
三、计画执行过程仍得视实际需求,依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十七点第二款规定叙明理由及检具相关资料,向本会提出经费追加,经审查后核给费用。
四、嗣后新提计画申请案,请于申请书填写所需之各类(级)别研究人力,并叙明于计画内担任之具体内容、性质、项目及范围;倘有约用博士生兼任人员需求,请并同增编费用,俾利审查后一并核给。
五、详细资讯请至本会网站(网址:https://www.nstc.gov.tw)「专题研究计画专区-博士生费用增核措施」查阅。
六、本案联络人:
  (一)本措施申请内容及疑义,请洽本会综合规划处,电话:(02) 2737-7440、7567、7568、7847、8010。
  (二)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会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