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教学实践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如附件),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6年12月29日以台教高(五)字第1060185900B号令订定发布,请查照。
说 明:
一、为推动「大专校院教师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本部于106年10月18日、20日及23日等三天办理说明会暨工作坊,相关简报及录影已放置本计画专案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s://tpr.moe.edu.tw)。
二、本计画将自107年1月开始办理征件,计画书申请格式详如附件1,学校应将前项计画经校内审核通过后,并依本部106年11月3日台教高(五)字第1060158633号函(谅达)说明至系统填写学校意见,于107年1月31日前将申请文件依学门类别至本系统网站送出,并造具申请名册及计画主持人资格切结书(附件2)函送本部,网站送出时间逾期、发函逾期、资料不全或申请不符规定者,不予受理。
三、本计画线上申请系统建置于专案办公室网页,点选路径为「教学实践研究计画-计画申请系统」(网址:https://tpr.moe.edu.tw/login),相关配合事项说明如下:
(一)系统已于106年12月26日上线,开放后将寄发帐号与密码通知信到各校联络人信箱,请联络人登入系统后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贵校的帐号与密码。
(二)学校联络人务必确认所属学校及联络资料之正确性,并应于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学校教师收件截止时间设定(依本要点第五点规定,教师应于107年1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计画申请)。
(三)学校联络人请每日登入系统,审核教师帐号注册申请,另请注意信箱容量是否满载,避免遗漏重要讯息;另建议务必提醒教师线上填写过程随时存盘,并请学校提早完成申请作业。
四、系统操作相关问题,请洽本计画专案办公室陈俐陵小姐,电话:(02)2737-7077。
五、检送发布令影本、本行政规则规定及计画申请相关资料(含计画书格式、切结书及申请名册)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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