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科技部补助人工智能创新研究中心专案计画作业要点」第二十二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为应本部人工智能创新研究中心专案计画执行之实际需要,及配合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处理原则第三条第五项之修订,爰修正旨揭要点第二十二点有关经费补助之部分规定。
二、修正重点如下:
(一)第一款第六目,新增有关研究中心之办公空间租赁等经费使用规定。
(二)第一款第五目,叙明劳健保等相关规定适用人员之名称与范畴。
(三)第二款,说明如计画确有购置运算设备之必要,且金额超过新台币三十万元,应事先向本部申请变更并获同意。
三、检送修正「科技部补助人工智能创新研究中心专案计画作业要点」及修正对照表各1份。
属性10 :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