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来函修正「科技部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及审议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 查照。 2022-08-01 研究发展处 说 明: 一、配合行政院组织改造,「科技部」改制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原「科技部」之权责事项,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管辖,爰配合修正旨揭规定之名称及规定中有关主管机关或内部单位之名称(或简称)。 二、检附「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及审议要点」修正对照表、修正后全文及发布令影本各1份。 aab9c3bc6dc303f7fb812db79c0b6969_111V0P000116_111D2021803-01.pdf aab9c3bc6dc303f7fb812db79c0b6969_111V0P000116_111D2021813-01.pdf aab9c3bc6dc303f7fb812db79c0b6969_111V0P000116_111D2021886-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