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国科会为协助教育部推动玉山学者计画延揽国际顶尖人才,自即日起,经核定通过为玉山(青年)学者,于获聘为专任教师前,得以随到随审方式提出本会专题研究计画申请,详如说明,请查照。

  • 2026-08-21
  • 研究发展处
一、适用对象:
  (一)申请机构须符合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下称本会作业要点)第2点规定。
  (二)计画主持人为经教育部依其补助大专校院延揽国际顶尖人才作业要点,核定通过为玉山学者(不含短期交流教研人员)或玉山青年学者,且尚不具本会作业要点第3点计画主持人资格者(下称学者)。
二、申请方式:
  (一)参照本会作业要点第11点,申请机构辅导学者至本会网站线上制作相关文件后,将申请案送至申请机构,经申请机构审核通过后送出,并造具申请名册及叙明相关事项函送本会申请;每名学者限提1件计画,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经限期补正且逾期未完成补正者,不予受理。
  (二)申请机构应参照本会作业要点第4点规定,辅导学者研提一般研究计画或新进人员研究计画申请书,以随到随审方式提出,并鼓励研提多年期研究计画,相关作业流程详如附件。
  (三)学者已具本会作业要点第3点计画主持人资格者,请迳依本会作业要点办理。
三、计画审查:比照本会作业要点第14点规定办理。
四、经审查通过者,依下列说明办理计画核定:
  (一)申请机构于接获本会通知函后,应即转知受聘学者,若自本会通知日起2年内未完成专任教师聘任程序取得资格者,视同放弃补助;学者未到任致不符玉山(青年)学者资格时,申请机构应主动函报本会撤回申请案。
  (二)申请机构应自学者符合本会作业要点第3点计画主持人资格日起2个月内函送计画主持人之聘书、个人资料表、研究伦理审查相关文件向本会办理计画核定,逾期未完成者,本会通知函失其效力。
  (三)前款规定之研究伦理审查相关文件,最长得延长至起聘日起3个月内函送本会办理计画核定。但因情形特殊,经本会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本会审核后将发函通知申请机构,计画执行期间及研究计画补助之签约拨款事宜,依核定函规定办理。
五、学者依本案申请研究计画者,不得再依本会作业要点第10点第1项第1款或第2款规定提出申请计画。
六、计画之经费补助项目、签约拨款、延期与变更、经费报销及研究成果报告缴交等未尽事宜,应依本会作业要点、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处理原则、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研究人力约用注意事项、专题研究计画补助合约书与执行同意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案联络人:
  (一)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会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关规定如有疑义, 请由申请机构主责本会补助计画管理之单位总窗口,迳洽本会综合规划处各机构专责业务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