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115年度「大专学生」研究计画补助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请。欲申请者请于115年2月11日(星期三)早上8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程序(指导教授确认送出至申请机关;如需退件修改资料亦请于校内期限内修改完成送出),逾期不予受理。
为 避免网络交通壅塞or需要退件修改 而延误时程,敬请务必于期限内提早作业,非常谢谢您。
【征件转知】
一、依本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作业要点规定办理,申请机构及相关申请人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
二、115年度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申请案采线上申请,申请书及相关文件等须扫描成电子档上传,请学生及指导教授务必至本会网站(https://www.nstc.gov.tw/)制作及传送电子档,申请计画名单以申请机构来函检送本会名册为准。三、申请机构应切实审查学生及指导教授资格,并至本会网站点选「研发机构行政人员登入」项下之「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线上申请汇整」制作及打印申请名册(按计画归属处别打印),于规定期限前备函向本会申请。
四、有关本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申请书及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线上申请作业使用注意事项等文件,请至本会网站下载使用。(网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2af9ad9a-1f47-450d-b5a1-2cb43de8290c?l=ch)
五、另因应本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作业要点于113年11月1日增订第16点第4款规定,申请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之学生应完成至少六小时学术伦理教育课程训练,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送申请机构备查,请协助配合办理并宣导周知。
六、本案联络人:
(一)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会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会综合规划处,电话:(02)2737-7847、7440、7568、8010、7567。
【申请资格】
※依据【国科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三条,申请研究计画之学生及指导教授资格之资格如下,敬请务必事先确认申请资格,避免因资格不符退件。
三、申请研究计画之学生及指导教授资格如下:
(一)学生:已获得指导教授承诺指导研究,学业成绩优良,且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
1.公私立大学院校二年级(含学士后学系一年级、科技大学或技术学院二年制一年级)以上在学学生。但不包括硕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2.公私立专科学校五专制三年级以上或二专制一年级以上在学学生。
(二)指导教授:
1.符合本会专题研究计画主持人资格,且愿意提供研究设备(含仪器设备及图书设备等)指导学生从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导学生执行本项研究计画而未缴交研究成果报告者,不得担任指导教授。
2.指导教授每年度以指导二位学生为限。同一件计画仅限一位学生提出申请,每位学生同一年度以申请一件计画为限。学生曾执行研究计画未缴交研究成果报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学生及指导教授除应符合第一项资格外,其相互间不得有配偶或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之关系。
【注意事项】
- 随信附上「国科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及「国科会大专学生研究计画WWW 线上申请作业使用注意事项」,敬请参阅。
- 敬请遵守「本校学术伦理管理及自律规范」,随信附上本规范,敬请参阅。
- 学生历年成绩证明:请勿网页截图,上传文件须有「本校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印章。
- 请于国科会系统之「其他与计画相关有助于审查之文件」字段上传「完成至少六小时之学术伦理教育课程训练证明文件」,非常感谢配合。
- 申请流程为「申请人送出」-「系所(学校承办人)确认」-「指导教授确认」-「申请机关确认」,需通知申请机关(即指导教授服务机构),由其汇整人员于线上确认无误并汇整后,将申请资料传送国科会,始完成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线上申请作业,敬请留意国科会系统状态。
- 申请机构汇整人员审核若有退件,国科会系统会发出退件通知信,敬请于校内期限内修改完成送出;本处若有需联系教师,以校内电子邮件为优先,敬请教师随时留意电子邮件。若教师有需要特别协助事项,敬请来电研发处,分机6135。
- 为避免网路交通拥塞,敬请申请人于申请机构规定之期限前提早上线使用。
- 指导教授任职机构与学生就读学校不同者,学生须获得就读学校系主任同意,始得申请。敬请检附指导同意书。
- 若有国科会系统操作问题,请洽资讯客服专线:(02) 2737-7592,服务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8:30至17:30。
可至教育部台湾学术伦理教育资源中心网站线上上课,网址:https://ethics.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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