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国立阳明交通大学来函公告,谨订于115年4月29日举办「AI训练与应用之法遵实践与学术伦理--以人工智能基本法为说明框架」,请转知所属人员踊跃投稿参加,请查照。

  • 2026-04-17
  • 研究发展处
主   旨:有关本校115年4月29日举办之「AI训练与应用之法遵实践与学术伦理--以人工智能基本法为说明框架」学术伦理专题讲座,因故调整举办地点,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本校前以115年4月8日阳明交大学伦信字第1150011897号函通知旨揭活动相关事宜。
 二、原地点为国立阳明交通大学光复校区资讯技术服务中心二楼国际会议厅,因故调整至光复校区资讯技术服务中心一楼CS100教室。
 三、本场讲座资讯更新如下:
  (一)主讲人:钧理知识产权事务所林诚夏法制顾问。
  (二)时间:115年4月29日(三)13时10分至16时20分(12时30分至13时10分报到)。
  (三)举办方式:
   1、实体:国立阳明交通大学光复校区资讯技术服务中心一楼CS100教室(新竹市东区大学路1001号)。
   2、线上:Youtube同步直播(预计4月27日将网址寄送至报名填写之电子信箱)。
  (四)参加对象:对本议题有兴趣者。
 四、报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22日(三)下午17时止,欲参加者请尽速报名;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RSBkPfSsth11d5CS8。
 五、研习时数:全程参与活动,符合签到(退)程序规定者,将核发教育部台湾学术伦理教育资源中心研习证书3小时;具公务人员身分者,亦可认列终身学习时数3小时。活动结束后二周内,以电子邮件提供研习证书。
 六、随函检附修正后活动议程、海报档、国立阳明交通大学交通资讯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