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 教育部来函公告「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查核作业要点」第3点、第6点、第7点修正发布。

  • 2017-07-25

主   旨:「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查核作业要点」第3点、第6点、第7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6年7月21日以台教高(五)字第1060093171B号令修正发布,并自中华民国106年9月1日生效,兹检送发布令影本
(含附件)1份,请查照。

说   明:
一、106年度本部查核作业系委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办理,有关查核申请说明会及查核规范等相关资讯,将公告于大专校院研究伦理审查组织查核办公室网页(http://hrpp.iias.sinica.edu.tw/home/)提供各校查询。
二、倘对旨揭规定或网站内容有相关问题,请迳向查核办公室洽询,电话:02-2737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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