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转卫生福利部修正发布「卫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业要点」,业于108年4月12日以卫授疾字第 1080500070号令公告,并废止「卫生福利部管制性病原管理作业要点」,请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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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依据该部108年4月12日卫授疾字第1080500080号函办理。 二、旨揭要点修正全文及修正对照表,可至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资讯网(首页>传染病与防疫专题>实验室生 物安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法规)浏览下载。 三、如有相关疑问请洽卫生福利部承办人:陈奕祯,电话:02-23959825#3871,电子信箱:iameros@cd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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