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教育部检送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编订「临床诊断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引」,已置于该署全球资讯网,请转知所辖管(属)设置单位/实验室,请查照。

  • 2022-04-07
  • 研究发展处
主   旨:检送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编订「临床诊断检验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引」,已置于该署全球资讯网,请转
      知所辖管(属)设置单位/实验室,请查照。
说   明:
 一、依该署111年3月29日疾管感字第1110500093号函办理。
 二、为提供临床诊断实验室工作人员处理可能感染第2级危险群(RG2)以上病原体之人体检体相关临床检验,避免工作
   人员暴露在病原体之危害风险,特研订旨揭指引,以供参考使用。
 三、旨揭指引电子档,请至该署全球资讯网生物安全专区(网页:首页>传染病与防疫专题>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
   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及指引)点选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