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检送文化部「台湾艺术研究补助作业要点」,本要点将自本(110)年9月13日至10月15日止受理提案申请,请查照。 | |||||||||
说 明: 一、依据文化部110年7月16日文艺字第1102025997号函办理。 二、为支持台湾艺术研究,扩大结合国内艺术研究学术社群、专业馆所及单位能量,投入推动本部重建台湾艺术史计 画,文化部特修正订定「台湾艺术研究补助作业要点」。补助内容包含: (一)研究推广型: 1、办理台湾艺术史研究、诠释、盘点蒐集及培育研究人才计画。 2、编印出版品及影音影像纪录计画。 3、办理维护、修复艺术档案史料、作品之计画。 4、发展保存修复技术、培育修复人才计画。 5、办理推展艺术史多元面貌之推广活动及加值应用计画。 (二)发展协作型: 1、成立或发展台湾艺术研究相关组织、单位之计画。 2、博物馆、大专院校、在地研究单位、社群间之合作协力,合作协力,进行台湾艺术史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 用于展览策画或相关推广活动之计画。 三、申请资格为国内依法立案之法人、大专院校、学术研究机构等团体或组织、公私立博物馆,其馀相关规定详见补 助作业要点,提案计画期程原则自110年11月起,可研提跨年度计画(至多二年)。本补助采线上申请,请于受 理申请期间至文化部「奖助资讯网」(https://grants.moc.gov.tw)提交相关资料。 四、如有相关疑问,请迳洽文化部承办人朱晓俐小姐,电话:02-8512-6521,电子信箱:ingridchu@mo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