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旨:检送修正后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小学研究发展奖励计画」1份,请鼓励贵校人员踊跃参与,请查照。 | |||||||||
| 说 明: 一、依据本局112 年 12 月 29 日新北教研资字第 1122597441 号续办。 二、本案内容简要说明如下: (一)申请期程:每年度收件1次,本年度收件日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以已完成之行动研究、硕(博)士论 文为主。 (二)申请对象:国内各级学校教职员、各县市教育局(处)人员、各大专院校硕(博)士生。 (三)研究主题: 1、需以新北市为研究对象,并符合「2030以学生为中心,为幸福而教」计画架构之九大研究主题之一(含以上 ),九大研究主题参计画所列。 2、另为鼓励创新与前瞻应用,推动新北市教育数码转型与领航发展,鼓励申请者之研究能含括人工智能(AI) 主题,凡符合上述任一九大研究主题(含以上),且研究内容同时也符合任一「AI主题」(含以上),将提 高奖励之经费,AI主题参计画所列。 (四)缴交资料:包括申请书、授权书、已完成之行动研究或硕(博)士论文。 三、经费奖励: (一)行动研究及硕士论文: 1、本市人员: (1)如符合计画内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每件补助新台币(以下同)1万元。 (2)如同时符合计画内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及第4点第2款之AI主题,每件补助1万5,000元。 2、外县市人员及大专院校硕士生: (1)如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每件补助5,000元。 (2)如同时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及第4点第2款之AI主题,每件补助6,000元。 (二)博士论文: 1、本市人员: (1)如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每件补助3万元。 (2)如同时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及第4点第2款之AI主题,每件补助5万元。 2、外县市人员及大专院校博士生: (1)如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每件补助1万5,000元。 (2)如同时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及第4点第2款之AI主题,每件补助2万元。 四、叙奖:外县市学校及教育局(处)人员,由本局函请各县市办理叙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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