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来函公告,检送修正后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小学研究发展奖励计画」,鼓励贵校相关人员踊跃参与,请查照。

  • 2026-02-03
  • 邱紫婕
主   旨:检送修正后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中小学研究发展奖励计画」1份,请鼓励贵校人员踊跃参与,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本局112 年 12 月 29 日新北教研资字第 1122597441 号续办。
 二、本案内容简要说明如下:
  (一)申请期程:每年度收件1次,本年度收件日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以已完成之行动研究、硕(博)士论
    文为主。
  (二)申请对象:国内各级学校教职员、各县市教育局(处)人员、各大专院校硕(博)士生。
  (三)研究主题:
   1、需以新北市为研究对象,并符合「2030以学生为中心,为幸福而教」计画架构之九大研究主题之一(含以上
     ),九大研究主题参计画所列。
   2、另为鼓励创新与前瞻应用,推动新北市教育数码转型与领航发展,鼓励申请者之研究能含括人工智能(AI)
     主题,凡符合上述任一九大研究主题(含以上),且研究内容同时也符合任一「AI主题」(含以上),将提
     高奖励之经费,AI主题参计画所列。
  (四)缴交资料:包括申请书、授权书、已完成之行动研究或硕(博)士论文。
 三、经费奖励:
  (一)行动研究及硕士论文:
   1、本市人员:
    (1)如符合计画内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每件补助新台币(以下同)1万元。
    (2)如同时符合计画内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及第4点第2款之AI主题,每件补助1万5,000元。
   2、外县市人员及大专院校硕士生:
    (1)如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每件补助5,000元。
    (2)如同时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及第4点第2款之AI主题,每件补助6,000元。
  (二)博士论文:
   1、本市人员:
    (1)如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每件补助3万元。
    (2)如同时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及第4点第2款之AI主题,每件补助5万元。
   2、外县市人员及大专院校博士生:
    (1)如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每件补助1万5,000元。
    (2)如同时符合本计画第4点第1款之九大主题及第4点第2款之AI主题,每件补助2万元。
 四、叙奖:外县市学校及教育局(处)人员,由本局函请各县市办理叙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