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本部「补助国内举办学术研讨会」本(108)年度第2期案自108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受理申请,逾期恕不受理,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旨揭补助案作业时程如下:
(一)系统受理申请:自108年9月1日(周日)至108年9月30日(周一)止(以申请机构于线上系统送出时间为凭);申请人应于线上申办系统提出,由申请机构于线上迳行汇送本部,无须备函。
(二)公告结果日期:108年12月2日前(11月30日、12月1日适逢周休二日顺延)。
(三)申请案之会议举办时间:须为108年10月1日之后(含109年1月至12月间)举行者。
二、为鼓励与国际性学术组织联合举办国际大型学术会议,请申请人详填外籍学者参与人数及国家数(含我国至少3国以上,惟不包含大陆地区及港、澳),俾利审查。申请案经审查后未获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三、旨揭补助案之作业要点及注意事项等资讯,请至本部科教国合司网页(https://www.most.gov.tw/int/ch)查询。
四、本案联络人:
(一)相关规定如有询问,请洽本部科国司陶正统副研究员,Email:cttao@most.gov.tw。
(二)有关系统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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