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海洋委员会来函公告,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公开征求116年度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请惠予公告周知,并依限汇整申请资料函送本会,请查照。

  • 2026-10-22
  • 研究发展处
主   旨:为培育优秀海洋事务研究人才,本会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公开征求116年度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请惠予公告周知,并依限汇整申请资料函送本会,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以下简称作业要点)办理。
 二、申请补助相关说明如下:
  (一)申请单位及资格:申请单位为经教育部核准设立之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以下简称学校),其研究计画之提案学生及指导教授资格及限制如下:
   1、学生:公、私立大专校院在学学生(不含在职专班之硕士班或博士班),并获得指导教授承诺指导研究推荐者。同一件研究计画仅限1位学生提案,每位学生同一年度以申请1件为限。
   2、指导教授:申请学校之助理教授以上编制内人员,每年度以指导2位学生为限。
   3、学生及指导教授除应符合前开资格外,其相互间不得有配偶或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之关系,并应隶属同一学校。
  (二)补助经费项目:
   1、研究助学金:每案补助提案学生新台币(以下同)5万元。
   2、耗材、物品、图书及杂项等费用:每案之申请金额不得逾5万元,本会得视计画性质与需求核定补助金额。
   3、管理费:学校配合执行研究计画所需之费用,由学校统筹支用,且不得违反政府相关规定。每案5,000元计列。
  (三)补助研究标的:有关海洋法政、海洋产业发展、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技研究、海洋文化、海洋教育、海域安全、海洋观光游憩、海洋生物多样性保育及海洋污染防治等海洋相关专题研究计画;符合本会116年度重点议题相关范畴者,优先核予补助。
  (四)申请程序:以学校为申请窗口,不受理学生个别申请。请学校汇整申请书、研究计画书、学生证正反面影本、切结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纸本及电子档各1份),连同「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案件申请总表」于115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函送本会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邮寄者以交邮当日邮戳为凭,非邮寄者以本会收受日期为准)。申请补助案件无论核准与否,所送文件概不发还。
  (五)执行期程及经费结报: 本计画执行期间自本会核定补助函发文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受补助学生应依规定期程提送期中报告及全案成果报告,并依本会核定通过之修正后经费表办理经费支用;学校应于116年11月15日(含当日)前检具经费结报相关文件函送本会,俾凭办理经费结报及核拨作业。
  (六)研究资料运用:鼓励提案学生依研究主题及实际需求,运用本会及所属机关(构)官方网站、国家海洋数据库及共享平台(NODASS),以及本会于政府资料开放平台发布之资料集,作为研究分析之用;引用相关资料时,应注明资料来源。
 三、为落实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4条规定,请贵校函送申请资料时,并同检附学校版「未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切结书」1份及各提案学生版切结书各1份;如有依法应揭露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身分之情形,并应检附相关案件之「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分关系揭露表(事前揭露)」。
 四、请提案学生审慎评估于计画执行年度内完成研究之可行性,应届毕业者并应确认毕业后仍可持续执行计画,再行提出申请。受补助学生如无正当理由无法执行研究计画或自行申请终止研究计画,依作业要点相关规定办理。前述计画执行情形,并将列为本会次年度审查该校申请补助案件之参考。
 五、检附作业要点、「116年度重点议题」、「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案件申请总表」各1份,相关表单请至本会全球资讯网-政府资讯公开-机关补(捐)助-补助大专校院学生-相关表单下载(网址:https://reurl.cc/7Mk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