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支持措施前于111年9月22日科会综字第1110059680号函知在案,谅达;适用对象及内容简述如下:
(一)适用对象
1、经医师诊断确认怀孕事实起至养育三足岁以下子女之女性计画主持人。
2、单亲或育婴留职停薪养育三足岁以下子女之男性计画主持人。
(二)措施内容
1、已有计画者,依计画实际需要,提供博士级研究人员、专任及兼任研究人力支持,从优核给。
2、未有计画者,得每年一次以随到随审方式提出专题研究计画申请,择优补助。
二、详细资讯请至本会网站(网址:https://www.nstc.gov.tw)「专题研究计画专区-生育支持措施」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