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内政部114年12月23日台内地字第1140267341号函(检附来文影本供参)办理。
二、鑑于海缆及管道防护攸关通讯、电力、输水及输气等民生服务及国家安全,为避免其遭不法侵害或船舶违规破坏,行政院已统筹提出跨部会「海缆七法」修正案,经立法院审议并完成三读。其中,包括114年12月9日三读通过之电业法第71条之1、天然气事业法第55条之1、自来水法第97条之1;及同年月16日通过之电信管理法第72条、气象法第21条之1修正草案等相关规定,针对故意及过失破坏海缆及管道者,将处予相应罚责,并没收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机械设备,先予叙明。
三、为避免后续行为人主张未知悉海缆及管道相关资讯,造成故意或过失要件之认定疑虑,内政部将海缆及管道图资对外公布,并会同相关机关加强宣导,让各界知悉避免触法,同时亦有利于执法及移送检调侦办。爰请贵机关(构)转知并协助向相关用海人宣导以下事项:
(一)我国产制发行电子航行图(ENC)已纳入台湾周边海域海缆及海管相关资料,适用海上人命安全国际公约(SOLAS)规范船舶,应避免于海缆及管道路由范围,从事恣意绕行、无故滞留或下锚等行为,造成不法危害。
(二)上述海缆及管道资料已同步整编纳入内政部多维度海域资讯服务平台,免费供民众查询,并分享予各部会介接运用(网址https://ocean.moi.gov.tw/Map/MainMap,于海洋图资类别下海上交通项勾选ENC电子航行图(无水深)图层)。从事海上活动或作业前,请查阅最新海图资讯,特别注意海底电缆位置,避免破坏行为。
(三)另内政部已于114年11月在App store及Google Play上架专为非SOLAS船舶(包括小型船舶、渔船或游艇等)设计使用之「台湾海图APP」,将海图、海象、潮汐等相关资讯导入行动载具。在网络复盖范围内,可读取即时海事资讯,在离线时亦可事先下载图资使用;于115年4月底前可免费试用。以上海图资讯,欢迎各界踊跃下载利用。
研究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