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科技部修正「科技部受补助单位申请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转知。

  • 2019-12-10
主   旨:修正「科技部受补助单位申请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检送修正「科技部受补助单位申请作业要点」及修正对照表各1份。
 二、旨揭要点第7点第1项第2款所定「连续三年」,自109年1月1日起每年滚动核算。另同点第2项规定,本次修正生效前,经本部纳入受补助单位,惟本部未同意得申请研究计画补助者,得继续适用修正前规定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三、配合旨揭要点修正,修正「纳入科技部受补助单位申请表」,请至本部网站下载(科技部首页/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其他 /申请受补助单位 )。
 四、已纳入本部受补助单位之机关(构),如自评已无纳入本部受补助单位之需求,可函报本部自受补助单位名单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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