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科技部补助人工智能创新研究中心专案计画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转知。 | |||||||||
说 明: 一、为加速我国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人才培育与技术发展,并提升研究中心能量与扩散效益,爰修正旨揭作业要点;检送修正后全文及修正对照表各1份。 二、修正重点如下: (一)因应专案作业需要,增列审议委员会任务,以督导本专案落实执行,并协助促进本专案之综效提升与成果扩散。(修正规定第五点) (二)为使研究计画申请程序有所依循,增订研究计画申请作业之起始程序。(修正规定第七点) (三)配合研究中心新增建构与AI相关之数据、平台与技术等任务,修订研究中心定位与功能。(修正规定第十点) (四)为促进研究中心绩效与本专案成果之扣合,修订研究中心每一年度获补助金额之计算原则与审议作法。(修正规定第十二点) (五)为引导各研究中心成为其研究主题领域之国际级AI研究中心,增订各研究中心应订定其营运管理规范,并设置指导委员会。(修正规定第十四点) (六)为强化研究中心对内整合与对外连结之综效,增订各研究中心得视需要设置谘询委员会。(修正规定第十五点) (七)为提升研究中心能量与整体发展,增列各研究中心得研提新征求研究计画之规划,并订定作业流程。(修正规定第二十点) (八)配合本部重大政策性专案计画件数核给通则,修正AI专案计画主持人计画件数限制规定,增列得执行至期满之其他本部补助计画之例外情形。(修正规定第二十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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