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为强化获本部补助资源之学研机构及研究人员对学术伦理应有认识及重视,爰修正旨揭规定。
二、凡申请本部研究计画补助之申请机构应办理完成下列事项,并填报「强化学术伦理检核表」连同相关文件于106年12月1日前函送本部;自106年12月1日起,未办理完成者,本部得不受理所申请之研究计画:
(一)订定学术伦理管理及自律规范。
(二)指定或成立学术伦理管理专责单位。
(三)建立学术伦理教育机制。
(四)订定学术伦理案件处理标准作业流程。
三、检附「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修正后全文、第二十六点修正对照表及强化学术伦理检核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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