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收支明细报告表」,自109年1月1日实施,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据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十八点第二项规定,申请机构办理经费结报时,应至本部网站制作及打印专题研究计画收支明细报告表及结报确认表。
二、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本部近年已逐渐松绑专题研究计画补助项目间之流用限制,除国外差旅费累计流用超过50%者须报本部同意外,馀项目已授权执行机构依内部行政程序办理。为利检视计画经费支用情形,如国外差旅费累计流用超过50%,请增填本部同意文号。
(二)增列馀款缴回相关资讯以提醒贵机构于办理经费结报时,应详实依各该补助计画之规定检查补助项目结馀金额是否应缴回本部。
三、检送旨揭修正后表格1份,亦可至本部网站首页「专题研究计画专区」(网址:https://www.most.gov.tw/)自行下载。
说 明:
一、依据本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第十八点第二项规定,申请机构办理经费结报时,应至本部网站制作及打印专题研究计画收支明细报告表及结报确认表。
二、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本部近年已逐渐松绑专题研究计画补助项目间之流用限制,除国外差旅费累计流用超过50%者须报本部同意外,馀项目已授权执行机构依内部行政程序办理。为利检视计画经费支用情形,如国外差旅费累计流用超过50%,请增填本部同意文号。
(二)增列馀款缴回相关资讯以提醒贵机构于办理经费结报时,应详实依各该补助计画之规定检查补助项目结馀金额是否应缴回本部。
三、检送旨揭修正后表格1份,亦可至本部网站首页「专题研究计画专区」(网址:https://www.most.gov.tw/)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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