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科技部「补助国内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本(109)年度第一期申请案自10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受理申请。
主 旨:本部「补助国内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本(109)年度第一期申请案自10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受理申请,逾期恕不受理,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旨揭补助案作业期程如下:
(一)系统受理申请日期:自109年3月1日(周日)至3月31日(周二)止,以申请机构于线上系统送出时间为凭;申请人应于线上申办系统提出,并应由申请机构于线上申办系统迳为汇送本部,毋须备函。
(二)预定审查结果公告日期:109年6月1日(周一)(因5月31日适逢周日故顺延一天)。
(三)申请案件之会议举办时间:须为109年4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间;因采事后归垫方式补助,故无须俟公告审查结果后始得举办研讨会。
二、为鼓励与国际性学术组织联合举办国际大型学术会议,请申请人详填外籍学者参与人数及国家数 (含我国至少3国以上,惟不包含大陆地区及港、澳),俾利审查。申请案经审查后未获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三、旨揭补助案之作业要点及注意事项等资讯,请至本部科教国合司网页查询(网址:https://www.most.gov.tw/sc
i/ch)。
四、本案联络人:
(一)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部科教国合司业务承办人孙小于科员,Email: hysun@most.gov.tw。
(二)有关系统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主 旨:本部「补助国内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本(109)年度第一期申请案自10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受理申请,逾期恕不受理,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旨揭补助案作业期程如下:
(一)系统受理申请日期:自109年3月1日(周日)至3月31日(周二)止,以申请机构于线上系统送出时间为凭;申请人应于线上申办系统提出,并应由申请机构于线上申办系统迳为汇送本部,毋须备函。
(二)预定审查结果公告日期:109年6月1日(周一)(因5月31日适逢周日故顺延一天)。
(三)申请案件之会议举办时间:须为109年4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间;因采事后归垫方式补助,故无须俟公告审查结果后始得举办研讨会。
二、为鼓励与国际性学术组织联合举办国际大型学术会议,请申请人详填外籍学者参与人数及国家数 (含我国至少3国以上,惟不包含大陆地区及港、澳),俾利审查。申请案经审查后未获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三、旨揭补助案之作业要点及注意事项等资讯,请至本部科教国合司网页查询(网址:https://www.most.gov.tw/sc
i/ch)。
四、本案联络人:
(一)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部科教国合司业务承办人孙小于科员,Email: hysun@most.gov.tw。
(二)有关系统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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