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科技部「补助国内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本(110)年度第2期申请案自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线 上申请,逾期恕不受理,请查照转知。

  • 2021-07-30
转知_科技部「补助国内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本(110)年度第2期申请案自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线 上申请,逾期恕不受理,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本补助案本(第1)期作业期程如下:
  (一)科技部受理申请日期:110年9月1日(周三)起至110年9月30日(周四)止,以申请机构线上系统汇送本部时间为凭。申请机构编制内之在职专任教学、研究或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议主办人),得向申请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先于本部网站首页学术研发服务网线上申请并缴交送出,再由申请机构审核通过相关资格与文件后汇整送出,无须备函。
  (二)申请案件之会议举办日期:须为110年10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间举办之研讨会;获本部核定补助之案件以结案时归垫方式补助,所需费用由申请机构先行垫付,毋须俟公告审查结果后始得举办研讨会。
  (三)审查结果预定公告日期:110年12月1日(周三)。
 二、申请本补助案注意事项如下:
  (一)为鼓励与国际学术组织联合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时请详填外籍专家学者参与人数及国家数,且至少应有二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地区)之外籍专家学者来台参与研讨会,俾利审查;但申请举办之研讨会如以视讯会议为之,其参加人员(含外籍专家学者)以视讯参与会议者,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二)补助项目得依实际需要提供托儿服务经费。
  (三)申请案经审查后未获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其馀规定请参考本补助作业要点。
 三、本补助案之作业要点及相关资讯,请至本部科教国合司网页查询(网址:https://www.most.gov.tw/sci/ch/detail?article_uid=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menu_id=6b4a4661-9126-4d0c-897a-4022c82114a9&content_type=P&view_mode=listView)。
 四、本补助案联络资讯:
  (一)补助作业要点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部科教国合司承办人孙小于科员,Email:hysun@most.gov.tw。
  (二)学术研发服务网线上申请系统操作如有疑义,请洽本部资讯客服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