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111年度「国家药物科技研究发展奖」自公告日起至111年7月15日止受理申请,请协助公告并转知会员及 相关研究人员踊跃参与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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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为对致力于新药品、医疗器材及制造技术之研发成效卓越者予以奖励,办理111年度「国家药物科技研究发展奖 」,自公告日起至111年7月15日下午5时止受理申请,得奖名单预定于111年12月20日前公布于本署官方网站,并 以书面通知得奖者参加颁奖典礼,领取奖座。 二、凡符合「药物科技研究发展奖励办法」第4条或「医疗器材创新科技研究发展奖励办法」第3条奖励条件之药物制 造厂、医疗器材商及从事药物研发或医疗器材创新科技研究之自然人、法人、学校、机构或团体,请于111年7月 15日下午5时前,检具申请资料及相关文件,邮寄至「221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一段79号2楼国家药物科技研究 发展奖工作小组收」,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奖公告、申请简章及申请资料格式请至本署官方网站「公告资讯」或「国家药物科技研究发展奖」主题专区( 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8917)查询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