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申请及审查采「构想书」及「计画书」两阶段办理,征求注意事项及规定,请参阅本会计画征求网页之公告讯息,检附征求公告1份。
二、申请人应于115年11 月16 日前完成构想书线上上传并确认送出构想书(免备函)。
三、本计画之执行期限以实际核定日期为准(预计自116年2月1日开始执行)。
四、未获补助案件恕不受理申复。
五、本案联络人:
(一)计画内容疑问,请洽生科处周玲勤副研究员,电话:(02)2737-7546。
(二)系统操作问题,请洽资讯系统服务专线, 电话: 0800-212-058 ,(02)2737-7590、7591、7592。
研究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