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教师:
转知国科会公告「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产学大联盟)」,自102年10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止受理申请案,谢谢您!
敬祝
顺心
研发处 敬上
p.s.若有意申请申请,请于102年10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一式六份及光盘片送至研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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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会「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产学大联盟)」,自即日起受理申请,申请机构须于102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将计画构想申请书备函送达本会,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详如说明,请 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本会补助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试行要点规定办理,申请机构及申请人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
二、旨揭计画由本会为单一收件窗口,申请机构应于公告受理期间向本会提出计画构想申请书一式六份及光盘片于收件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任职机构函送本会。
三、申请机构(即计画执行机构)、计画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资格,需符合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规定。
四、计画征求重点:由企业筹组联盟订定研究议题,洽特定申请机构组成团队进行研究,计画构想书必须由申请机构提出。
五、本计画执行期间最多为五年。
六、本计画属国科会「产学案」计画之数量管制范围,专案核定通过后,将列为主持人执行之计画件数,而共同主持人将不计执行件数。
七、计画构想书未通过或计画书申请案未获核定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八、检附「本会补助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试行要点」及「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构想书」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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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