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征求「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产学大联盟)」申请案,自即日起至101/12/3下午5点止

  • 2012-11-08

敬致各位教师:

    转知国科会来函通知「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产学大联盟)申请案,若有意申请之教师需于101年12月3日下午五点前,备齐计画构想申请书一式六份及光盘片送交至本处,烦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计画征求相关资讯请参考附件,谢谢您!

敬祝
    顺心

研发处  敬上

https://edoc.asia.edu.tw:8630/eDoc/servlets/fileservlet?openFile=/attfile/A101110605101.DOC

https://edoc.asia.edu.tw:8630/eDoc/servlets/fileservlet?openFile=/attfile/A101110605102.DOC

说明:
 
主   旨:本会「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产学大联盟)」,自即日起受理申请,申请机构须于101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6时前将计画构想申请书备函送达本会,逾期未送达者,不予受理,详如说明,请 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本会补助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试行要点规定办理,申请机构及申请人务必先行详阅各项规定。
 二、旨揭计画由本会为单一收件窗口,申请机构应于公告受理期间向本会提出计画构想申请书一式六份及光盘片于收件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任职机构函送本会。
 三、申请机构(即计画执行机构)、计画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资格,需符合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规定。
 四、计画征求重点:由企业筹组联盟订定研究议题,洽特定申请机构组成团队进行研究,计画构想书必须由申请机构提出。
 五、本计画执行期间最多为五年。
 六、本计画属国科会「产学案」计画之数量管制范围,专案核定通过后,将列为主持人执行之计画件数,而共同主持人将不计执行件数。
 七、计画构想书未通过或计画书申请案未获核定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八、本案相关征求计画构想书说明业于101年11月1日公布于本会网站-最新消息,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申请人可迳行下载进行计画构想书制作。
 九、检附「本会补助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试行要点」及「前瞻技术产学合作计画构想书」各一份。
 十、本案联络人:
  (一)受理收件:综合处曾黛如小姐,电话:(02)2737-7571,电子邮件:tjtseng@nsc.gov.tw
  (二)业务内容:企划处洪国栋先生,电话:(02)2737-7535,电子邮件:kthung@nsc.gov.tw

属性1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