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推动『第二期能源国家型科技计画(NEP-II)』,自即日起接受申请,申请人须于103年02月05日(星期三)中午12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

  • 2014-01-02

敬致各位教师:

    转知国科会推动『第二期能源国家型科技计画(NEP-II)』,自即日起接受申请,申请人须于103年02月05日(星期三)中午12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谢谢您!

敬祝

    顺心

研发处  敬上

p.s.若已申请申请,请告知研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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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会推动『第二期能源国家型科技计画(NEP-II)』,自即日起接受申请,申请人须于103年02月05日(星期三)下午6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并由申请人所任职机构于103年02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时前备函送达本会(请汇整造册后专案函送,逾期恕不受理,以送达日为凭),请 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旨揭计画自即日起接受申请,申请人应依国科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研提正式计画申请书(采线上申请),申请人须于103年02月05日(星期三)下午6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并由申请人所任职机构于103年02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时前备函送达本会(请汇整造册后专案函送,逾期恕不受理,以送达日为凭)。
 二、执行期限:为配合第二期能源国家型科技计画之推动期程,经审查获得推荐者,第一年计画期程将为103年4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第二年计画期程为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第三年计画期程为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三、能源国家型科技计画未获核定补助者,不得提出申复。
 四、本计画系配合国家科技政策之推动,故本计画之优先级高于一般型研究计画,经审查推荐者,将优先通过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应依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本会补助产学合作计画作业要点、本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经费处理原则、本会补助产学合作计画经费处理原则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六、本案征求计画书公告及技术说明内容业已公布于网站(国科会工程处网站http://www.nsc.gov.tw/eng/)-最新消息,敬请于申请前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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