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2年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申请案,需由线上制作申请书等各类表格,申请时请务必至本会网站(http://www.nsc.gov.tw)进入「研究人才个人网」制作,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并将申请案送达本会(详请参阅国科会贵重仪器线上申请作业使用注意事项)。
二、本计画自民国1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本会评选之贵仪中心,运作计画可申请一年期或二年期,新购仪器计画及总计画之申请案仍一年一次。
三、详请参阅本会101年4月12日台会自字第1010023236号函。
四、本案联络人:
(一)有关电脑操作问题:请洽本会资讯小组,电话:(02)2737-7590~2 。
(二)有关贵仪服务计画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自然处:何丽娟小姐,电话: (02)273-7514。
发布日期:2012/04/13
联络人:何丽娟
联络电话:02-2737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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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