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该会「补助大学校院发展客家学术机构作业要点」及「奖助客家学术研究计画作业要点」,102年度奖补助计画,自101年9月1日至9月30日(以邮戳为凭)受理申请,依上开作业要点规定,「补助大学校院发展客家学术机构计画」请检具计画书15份及电子档1份;「奖助客家学术研究计画」请检具申请表1份及研究计画书10份,向该会提出申请。相关文件请寄该会(110台北市信义区松仁路3号8楼)综合规划处收。
二、前开「补助大学校院发展客家学术机构作业要点」,业经于101年7月10日修正公告,重点为鼓励大学校院相关系所、学术机构及社团从事客家研究、办理青年领袖人才培育课程与客家学术推广系列活动。
三、申请上述奖补助计画之要点及相关表格,请迳至该会官网(http://www.hakka.gov.tw/主动公开资讯/法规及行政规则/学术发展类)查询下载。
备注:本案拟请欲申请教师,于本年9月21日前备齐相关资料送本处统一具函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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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